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3日来源: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作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教办职成〔2021〕91号

各高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教改革”,全面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现就开展2021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竞赛活动安排

 (一)竞赛设置。2021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大赛(简称教学能力大赛)设3个组别,其中,公共基础课程组省级竞赛由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承办、专业课程一组省级竞赛由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承办、专业课程二组省级竞赛由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承办。

 2021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简称课堂创新大赛)设3个组别,其中,公共基础课程组省级竞赛由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承办、专业课程一组省级竞赛由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承办、专业课程二组省级竞赛由开封大学承办。

 (二)参加对象。高职学校在职教师(包括在编在岗教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连续全职在参赛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聘教师)均可参赛。鼓励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学竞赛活动,可以单独参赛,或作为兼职教师与学校教师开展校企“双元”教学,促进校企“双元”育人。

 二、教学竞赛活动组织

 本次教学竞赛活动包括学校竞赛、省级竞赛。省级竞赛以学校为单位参加。

 (一)学校竞赛。各学校都要开展教学竞赛活动。要积极动员全体教师参加,形成富有职教特色的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良好局面,通过开展教学竞赛活动提高全体教师素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省级竞赛。省级竞赛方案见附件。

 教学能力大赛省级竞赛于6月份举办,同时是河南省参加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选拔赛。承办学校应在5月15日之前举办赛前学习培训及赛前说明会;加强赛中事务管理,安排竞赛同期活动;赛后及时举办竞赛总结会,促进资源转化与共享。省教育厅将委托承办学校,在下半年适时组织部分省级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和近年我省国赛获奖者,开展全省巡讲展示(或分片区展示)活动。

 课堂创新大赛省级竞赛于11月份举办。应安排竞赛同期活动;赛后适时举办竞赛总结会。

 三、省级竞赛评判与奖励

 (一)竞赛评判。教学能力大赛、课堂创新大赛的省级竞赛,由省教育厅聘请职教专家、教学竞赛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负责竞赛评判工作。同时,加强竞赛事务仲裁、监督工作。其中,教学能力大赛省级竞赛主要由外省专家进行评判。

 (二)奖励设置。省级竞赛的获奖等次与比例分别为: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30%。一、二等奖根据决赛成绩排序确定,三等奖根据网络初评成绩排序确定。综合学校竞赛组织情况、参赛作品和成员资格审核情况、参赛作品获奖情况等因素,评定组织奖。

 省级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和近年我省国赛获奖者,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全省巡讲展示(或分片区展示)活动。

 四、教学竞赛保障

 (一)轮流举办机制。教学能力大赛由具备条件的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学校轮流承办,课堂创新大赛由具备条件的省“双高工程”建设学校轮流承办。

 (二)竞赛经费。省教育厅安排专项经费作为省级竞赛的活动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命题费、评审费、交通费、住宿费及场地使用、赛场服务、耗材费等费用,给予伙食补贴等,以及举办赛前培训、赛中同期活动、赛后总结、全省巡讲展示等。参加省级竞赛不缴任何费用,交通、食宿费用由参赛学校自理。

 (三)理论实践研究与资源转化。加强教学大赛理论与实践研究,持续举办双元结构教师小组主题论坛,探索教师分工协作实施模块化教学。积极开展教学大赛成果资源转化,推动大赛服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和学生。

 (四)竞赛督导与评价。省教育厅将加强竞赛事务督导,提高竞赛仲裁、监督水平,促进竞赛更加公平;组织赛后全方位评价,推动竞赛更加有质量。各学校举办相关教学竞赛的文件、工作总结及竞赛项目、参赛人数等相关统计数据的纸质文件、电子稿等均须在报名时提交至各承办单位,同时,将电子稿发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电子邮箱:hnds2021@163.com)。省级竞赛结束后将通报相关情况,并作为今后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价依据之一。

 各类教学竞赛活动未确定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刘东洋、王真真,电话:0371-69691878。

 

 附件:1.2021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大赛活动方案

       2.2021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活动方案

 

 

 

2021年4月17日


 (《通知》文件原文及附件请登陆“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http://www.vae.ha.cn/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