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共评选出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572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70项、二等奖500项。现将拟授奖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拟授奖成果的权属等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3年5月21日之前通过邮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扫描件)送达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邮政编码:100816;联系电话:010-66096266;传真:010-66020434;电子信箱:jxjc@moe.edu.cn
附件: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名单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3年5月15日
(文件详情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查询,链接地址: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5/A07/202305/t20230515_1059715.html)
信息来源: 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