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道凯:“职教高考”制度改革 呼唤科学顶层设计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0日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葛道凯

今年529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发出新的动员令,强调要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源源不断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深化“职教高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首先,这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新阶段对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升学制度改革提出的新要求。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共招生1014.55万人,同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合计1223.37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理论升学率达到82.93%。在一些省份,无论是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通高考,还是面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职教高考”,都出现了专科招生计划剩余现象。

 

这意味着,当今的教育事业发展阶段,与改革开放之初恢复高考制度时所处的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已然发生质的变化。高考制度曾经承担的主要为国家选拔人才、为高等学校提供生源的任务,实际上已经转化为主要承担“匹配”功能,即帮助学生选择到适合自身潜力特长的高校学习、帮助学校招收适合到相关专业领域发展的生源,其中普通高考在一定程度上兼具“匹配”和“选拔”功能,而“职教高考”则主要承担“匹配”功能。

 

其次,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结构性转型对“职教高考”制度深化改革提出了新需求。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史就是一部职业技术教育伴随教育事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新技术新工艺进步变革而不断转型发展的历史。进入新世纪,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职业教育呈现中等职业教育与专科职业教育并重的态势,专科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发展,其招生规模由2000年的104.59万人发展到2018年的368.83万人。从2019年开始,我国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专科职业教育招生人数超越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成为主体。2021年起,在教育部的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本科职业教育正式单列类别,开启其统计历程。

 

改革开放之初,中等职业教育主要定位于终结性教育,也就是就业准备教育。现如今,中等职业教育实际上是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教育,承担着就业准备和升学准备双重职能。近年来,随着中等职业教育与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等的衔接贯通,中等职业教育的升学准备教育职能日益突出。加快“职教高考”制度的深化改革已经成为国家职业技术教育结构性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和迫切要求。

 

第三,各地的改革探索、先行先试为制订并推行全国统一的“职教高考”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一直以来,全国各地就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进行了不少探索。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带动全国范围“职教高考”改革呈现出多样性推进的态势,先后形成有春季高考、单独招考、自主招生、中高职衔接、注册入学、免试申请入学等多种方式。通过强化技能考核,扩大专科职业教育的招生自主权,既拓宽了中职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入学途径,也引导中职学校更加重视技能教学和培养、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还有利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地方的多年实践,积累了许多有益做法和经验,为全国层面研究和推行“职教高考”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四、深化“职教高考”制度改革呼唤科学的顶层设计。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首次提出建立“职教高考”制度。此后的政策也要求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加强省级统筹,确保公平公正。深化“职教高考”制度改革,呼唤尽快制订和完善顺应教育事业发展趋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呼应人民群众期待要求的顶层设计。

 

一是研究和确立“职教高考”制度应当具有的“匹配”理念。通过设立研究课题、加强研究队伍、鼓励学术交流等途径,加强新时期职业教育乃至整个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征与规律的研究,揭示考试评价制度发展的新特点、新方向。及时总结我国特色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和制度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引导社会各界理性认识职业教育面向全体学龄人群和“愿上尽上”的新情况,彰显职业教育类型特征,营造“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社会氛围。

 

二是出台国家“职教高考”改革实施意见。由相关部委牵头,在梳理总结各省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尽快集中就考试与招生的目标、命题、内容、形式等关键问题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为推进全国“职教高考”的改革定标、定向、定心。

 

三是以省份试点推进改革整体提升。以国家“职教高考”改革政策为统领,在各省开展省级试点,构建“国家统筹+省级推进”模式。各省在有关部委的指导和监督下,制定本省“职教高考”的组织实施细则和考试大纲,省内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负责具体执行,以实现统一性、多样性和公平性之间的平衡。

 

四是分类优化考试组织、招生录取、人才培养各环节。“职教高考”的“文化素质”测试可采取全国统一考试的形式实施,语文、思政、历史等学科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时间和形式作统一规定;职业技能考试采取省级层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形式开展。同时,构建与生源数量相适应的招生计划分配机制,本科计划单列;进一步打破升学地域和学校限制,可实行院校跨省招生和考生一档多投;鼓励综合性大学、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参与,扩大学生的学校选择范围。在人才培养方面,高等院校应对通过“职教高考”录取的学生进行单独分班、制定独立人才培养方案及考核评价方式等。

 

此外,还应建立全国职业院校学籍学历查询平台,加大职业教育技能考试经费投入,为稳妥有序推进改革提供有效保障。

 

作者:葛道凯,系江苏省政协常委、教卫体委主任,教育现代化研究院理事长

信息来源: 《中国青年报》2023年09月19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