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教育部印发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了要遵循职业教育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的规律,按照更高标准设置专业。《办法》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的举办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但对照《办法》,有以下三个问题亟须明晰。
首先是专业由谁来办?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条件与要求固然重要,但是更需要明确的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由谁来办?仅仅是由已经升本的民办本科职业大学和由独立学院正在转设的职业大学来举办吗?
显然,把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完全交由民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来举办,加上少量公办学校的参与,也很难扛起与占了我国高等教育半壁江山的高职专科教育相匹配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大梁”,更不要说构建中职、高职专科、职教本科、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相衔接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了。因为规模较小且实力很弱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不可能与体量庞大且实力较强的高职专科教育做到很好地衔接。
所以,要想把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办好,除一部分交由现有的以民办为主的本科层次职业大学来承办外,还需要进一步打开高职专科院校升本的“天花板”,尽快支持一部分高水平高职专科院校升格为本科,让其来举办这些专业,才能最终解决问题。
其次是专业怎么办?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已明确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既然是不同的教育类型,就意味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专业与普通本科教育的专业是隶属于两种不同教育类型的专业,那么,这两种不同教育类型的本科专业有哪些区别?研究型高校的普通本科专业已经非常成熟,怎么办的问题已经解决,就是应用型高校的普通本科专业,经过多年的探索,在专业建设的定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等基本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已经有了比较准确的要求和说法。
《办法》虽然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的设置提出了基本要求,但是这些专业怎么才能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点、怎么才能制定出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怎么才能确保有较高的人才培养质量以及怎么才能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等问题已经凸显出来。这些问题不是说其设置条件比普通本科高,更不是说其所举办的学校已经是“大学”了,就自然解决了。
任何一种类型的大学专业教育要想真正办出水平、办出特色,都需要艰辛地探索和不断的积累。在这一点上,没有捷径可走,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同样如此。因此,已经举办和即将举办这类专业的学校包括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都必须将怎么办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尽管专业怎么办的有些问题需要在具体举办的过程中才会被发现并逐步得以解决,但专业怎么办的基本问题是需要在专业举办之前就有大致的解决方案。否则,到时会手忙脚乱。
第三是学位怎么发?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已经诞生,学生完成学业后必然要求其所在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办法》中提到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是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但是授予学位的什么依据没有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明确授予学位的依据是学科学术水平。目前学科在职业教育中尚未取得合法地位。怎么颁发学位?
《办法》中所谈到的高水平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都是典型的学科团队或平台。只不过,研究型高校主要建设的是基础学科、应用型高校主要建设的是应用学科,而职业技能型高校主要建设的是职业学科罢了。有了职业学科,给学生颁发职业学士学位就顺理成章了。对此,国外已有先例。法国早在1999年就创建了职业学士学位。美国、瑞士也设有职业学士学位。如果能够这样,学位颁发也就不是问题了。
总之,以上三个问题解决了,也只是解决了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最基本的问题。虽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的举办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力,但是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并不是职业教育的“救命稻草”,要想推动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
(作者系铜仁学院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