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8日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事关民生,连着民心。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基础。2020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各级教育、财政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大力推进精准资助,持续加强规范管理,全面促进资助育人,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全年资助资金2408.20亿元,资助学生14617.50万人次,为抗击疫情和应对汛情影响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

  (一)国家助学贷款期限进一步延长

  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于20207月,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20201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二)中职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继续扩大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有关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自2007年以来,经过多年努力,已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学生资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学前教育: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义务教育: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等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中等职业教育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

  普通高中教育: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

  本专科教育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师范生公费教育、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研究生教育: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校内奖助学金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二、财政资助资金占主导地位

  (一)财政投入1796.88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74.62%

  2020年学生资助资金中,财政投入共计1796.88亿元,比上年增加347.33亿元,增幅23.96%。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88.97亿元,比上年增加262.03亿元,增幅31.69%;地方财政资金707.91亿元,比上年增加85.30亿元,增幅13.70%

  财政资金占当年资助资金的比例为74.62%,是国家学生资助经费的主要来源,发挥了主导作用。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占2020年资助资金总额的45.22%,占当年财政资金总额的60.60%;地方财政资金占2020年资助资金总额的29.40%,占当年财政资金总额的39.40%。学前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100.61亿元,占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8.10%;义务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571.10亿元,占义务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9.41%;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312.78亿元,占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8.22%;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159.35亿元,占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4.35%;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653.04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52.50%

  (二)普通高等教育国家助学贷款378.12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5.70%

  2020年,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共计378.12亿元,比上年增加32.05亿元,增幅9.26%,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5.70%,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30.40%

  (三)学校资助资金投入195.95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8.13%

  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支出资助资金共计195.95亿元,比上年减少107.32亿元,降幅35.39%,占资助资金总额的8.13%

  (四)社会资助资金投入37.25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55%

  2020年,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等各类资助资金共计37.25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55%

  三、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一)精准资助稳步推进

  各地各校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持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认定办法,采取民主评议、量化评估、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个别访谈、家访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教育部加强与原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定期比对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五类特殊困难学生名单,继续推进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力支撑学校和地方开展特殊困难学生认定和精准资助工作,确保最困难学生享受最高资助标准。

  (二)资助育人全面加强

  各地各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个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在思政教育、心理疏导、学业指导、能力提升、就业援助等方面,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方位关心和帮助,努力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部积极会同有关单位举办“助学·筑梦·铸人”“国家助学贷款助我成长”“资助育人·文化艺术进校园”等主题活动,编印《20192020学年中职国奖优秀获奖学生风采录》,榜样育人,引导受助学生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培养进取精神,厚植爱国情怀。联合有关金融机构,面向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召开专场招聘会,联合团中央、中国青年报社开展“千校万岗”大中专学生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助力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

  (三)规范管理不断完善

  北京、上海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构建“事前比对、事中督查、事后检查”三位一体常态化监管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资助资金核查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111号),督促各地聚焦疫情重点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及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加大资金核查力度。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南》,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规范有序实施。加强受助学生名单比对查重,清理不符合资助条件信息。对地方各级资助管理机构、各级各类学校资助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培训,累计超过百万人次。教育部印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教财函〔202039号),开展“学生资助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和数据质量全面提升。

  (四)资助宣传广泛开展

  教育部组织各地各校,在做好学生资助政策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紧盯重要时点开展集中宣传。在中考、高考前夕,分别发布致初中、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在新生录取期间,随录取通知书向每一位大学新生寄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联合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发送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公益短信7.48亿条;为应对疫情汛情影响,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较上年延长36天,达96天;各省级教育部门、中央部属高校也同步开通热线电话。在报纸刊登百名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代表名录和百名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代表名录,联合中国教育电视台录制播出《国家资助:为中职学子插上梦想的翅膀》等宣传片,生动展现资助工作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各校也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和印制“明白卡”、发送“告家长书”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四、疫情汛情期间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一)疫情汛情期间学生资助工作有序部署

  为应对疫情影响,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在年初及时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督促各地各校确保“停课不停资助,离校不离帮扶”,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重点帮扶。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36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前至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6号),针对部分家庭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严重洪涝灾害影响遭遇困难的情况,周密部署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二)建立健全适应疫情防控要求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

  为了做好疫情汛情影响下的学生资助工作,教育部及时完善资助信息系统,增加“是否遭受疫情”“疫情补贴”等相关统计指标,启动全国受疫情汛情影响学生调研摸底工作。开发完成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材料在线审核功能。会同有关金融机构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方便续贷学生远程无接触办理贷款手续。各地教育部门按照学生“离校不离帮扶”原则,通过线上办公提前启动春季学期资助工作,采取线上审核、分类处理等方式,顺利完成春季学生资助资金发放。

  (三)资助战线同心协力加大帮扶力度

  各地各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主动摸排、提前掌握学生有关情况,对湖北籍学生、受疫情汛情影响突发困难学生及留校学生,发放专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流量补助、防疫物资、慰问信等,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引导学生以理性态度正确面对困难,帮助学生树立信心和勇气。有关金融机构及时落实最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关注特殊时期贷款学生的还款情况,有关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适时启动还款救助机制,减轻学生还款压力。

  五、助力教育脱贫攻坚战成效显著

  (一)加大对特殊困难地区帮扶力度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聚焦52个未摘帽贫困县、“三区三州”地区,不断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优先保障这些地区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求,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提高52个未摘帽贫困县和“三区三州”地区各县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和代理费资金拨付额度,向有关6个省份拨付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1139.55万元,较上年增长124.44%;代理费资金570.03万元,较上年增长17.51%。开展52个未摘帽贫困县和“三区三州”地区“助学助业”线上招聘就业双选活动。针对52个未摘帽贫困县开展“资助育人·文化艺术进校园”系列活动和资助工作专题培训。

  (二)加强对特殊困难地区学生资助工作调研指导

  建立52个未摘帽贫困县和相关省(自治区)、市(州、地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人实时联络、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对52个未摘帽贫困县的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实时跟踪督促指导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对西藏、重庆、云南、陕西、宁夏、广西、贵州、四川、新疆、青海等西部地区进行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制定《学生资助助力脱贫攻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省份对学前教育至高中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工作开展自查,并通过组织专家组跨省核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与视频约谈等形式开展专项整治。

  (三)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做到一个都不少

  各地进一步完善户籍地与就学地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采用线上比对与线下摸排互为补充的工作方法,精准识别每一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最高档次给予资助。

  六、资助人数和资助资金持续增长

  2020年,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幼儿)14617.50万人次①(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下同),累计资助金额2408.20亿元(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下同)。

  其中,资助学前教育幼儿816.17万人次,资助金额102.56亿元;资助义务教育学生7368.28万人次,资助金额574.51亿元;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学生1708.46万人次,资助金额318.45亿元;资助普通高中教育学生1046.37万人次,资助金额168.89亿元;资助普通高等教育学生3678.22万人次,资助金额1243.79亿元。

  七、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

  (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2020年,各级政府、幼儿园及社会共计资助幼儿816.17万人次。其中,政府资助781.15万人、幼儿园资助31.35万人、社会资助3.67万人。资助金额共计102.56亿元,其中,政府资助100.61亿元、幼儿园资助1.82亿元、社会资助0.13亿元。

  1.政府资助

  2020年,各级政府共资助幼儿781.15万人。其中,西部地区549.77万人、中部地区96.16万人、东部地区135.22万人。

  各级财政共投入学前政府资助资金100.61亿元,占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8.1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1.61亿元,占学前政府资金总额的21.48%;地方财政资金79亿元,占78.52%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74.19亿元,占73.74%;中部地区9.50亿元,占9.44%;东部地区16.92亿元,占16.82%

  2.幼儿园资助

  2020年,全国幼儿园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幼儿31.35万人。其中,西部地区15.27万人、中部地区11.48万人、东部地区4.60万人。

  全国幼儿园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幼儿资金1.82亿元。其中,西部地区0.85亿元、中部地区0.64亿元、东部地区0.33亿元。

  3.社会资助

  2020年,全国3.67万幼儿获得社会资助。其中,西部地区2.42万人、中部地区0.40万人、东部地区0.85万人。

  社会资助资金共1266.99万元。其中,西部地区736.43万元、中部地区204.70万元、东部地区325.86万元。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

  2020年,全国共资助义务教育学生7368.28万人次,资助金额574.51亿元。2175.45万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资助金额217.36亿元;3797.83万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政策,资助金额314.79亿元;地方政府资助1338.97万人,资助金额38.95亿元;学校资助26.45万人,资助金额1.75亿元;社会资助29.58万人,资助金额1.66亿元。

  1.生活费补助

  2020年,全国共有2175.45万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包括寄宿制学生1237.34万人,非寄宿制学生938.11万人。其中,西部地区1355.95万人、中部地区568.25万人、东部地区251.25万人。

  全国共投入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资助资金217.36亿元,占义务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37.83%。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8.97亿元,占生活费补助资助资金总额的50.13%;地方财政资金108.39亿元,占49.87%

  2.营养膳食补助

  2020年,全国共有3797.83万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政策。727个国家试点县级单位(含兵团36个团场)约7.30万所学校开展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2100.14万人;全国1005个县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覆盖学校5.90万所,其中,享受国家奖补政策的地方试点惠及学生1126.39万人,不享受国家奖补政策的地方试点惠及学生571.30万人。

  各级财政共计投入资金314.7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30.65亿元,占营养膳食补助资助资金总额的73.27%;地方财政资金84.14亿元,占26.73%

  3.地方政府资助

  2020年,地方政府在落实生活费补助、营养膳食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另外共资助义务教育学生1338.97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资助1004.84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136.89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197.24万人次。

  地方政府在落实生活费补助、营养膳食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另外共投入资助资金38.95亿元。其中,西部地区21.70亿元、中部地区9.73亿元、东部地区7.52亿元。

  4.学校资助

  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学校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学生26.45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资助10.59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10.79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5.07万人次。

  全国义务教育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资助资金1.75亿元。其中,西部地区投入0.54亿元、中部地区投入0.87亿元、东部地区投入0.34亿元。

  5.社会资助

  2020年,全国共有29.58万人次义务教育学生获得社会资助。其中,西部地区资助17.38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6.18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6.02万人次。

  义务教育社会资助资金共计1.66亿元。其中,西部地区0.73亿元、中部地区0.44亿元、东部地区0.49亿元。

  (三)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

 

  2020年,全国共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学生1708.46万人次,资助金额318.45亿元。其中,近2万名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政策,奖励金额1.20亿元;301.47万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金额60.29亿元;1194.85万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资助金额239.27亿元;地方政府资助149.01万人,资助金额12.02亿元;学校资助54.59万人次,资助金额3.05亿元;社会资助6.54万人次,资助金额2.62亿元。

  1.国家奖学金

  2020年,全国近2万名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政策。其中,西部地区5931人,占国家奖学金奖励学生总数的29.68%;中部地区7547人,占37.77%;东部地区6504人,占32.55%

  中央财政投入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资金1.20亿元。

  2.国家助学金

  2020年,全国有301.47万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其中,西部地区151.66万人,占享受国家助学金总人数的50.31%;中部地区113.91万人,占37.78%;东部地区35.90万人,占11.91%

  全国各级财政共投入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60.29亿元,占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18.93%。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2.17亿元,占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总额的69.95%;地方财政资金18.12亿元,占30.05%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30.33亿元,占50.31%;中部地区22.78亿元,占37.78%;东部地区7.18亿元,占11.91%

  3.免学费

  2020年,全国1194.85万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其中,西部地区373.88万人,占享受免学费学生总数的31.29%;中部地区436万人,占36.49%;东部地区384.97万人,占32.22%

  全国各级财政共投入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助资金239.27亿元,占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75.1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6.15亿元,占免学费资助资金总额的61.08%;地方财政资金93.12亿元,占38.92%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免学费资助资金74.80亿元,占31.26%;中部地区87.37亿元,占36.52%;东部地区77.10亿元,占32.22%

  4.地方政府资助

  2020年,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另外共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学生149.01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资助117.46万人次,占78.83%;中部地区资助23.28万人次,占15.62%;东部地区资助8.27万人次,占5.55%

  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的基础上,另外共投入资助资金12.02亿元。其中,西部地区7.86亿元,占65.39%;中部地区2.36亿元,占19.63%;东部地区1.80亿元,占14.98%

  5.学校资助

  202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共资助54.59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资助17.31万人次,占31.71%;中部地区资助26.23万人次,占48.05%;东部地区资助11.05万人次,占20.24%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共投入资助资金3.05亿元。其中,西部地区资助资金1.02亿元,占33.44%;中部地区1.39亿元,占45.58%;东部地区0.64亿元,占20.98%

  6.社会资助

  2020年,全国共有6.54万人次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获得社会资助。其中,西部地区2.64万人次,占40.37%;中部地区1.67万人次,占25.53%;东部地区2.23万人次,占34.10%

  中等职业教育社会资助资金共计2.62亿元。其中,西部地区1.32亿元,占50.38%;中部地区0.35亿元,占13.36%;东部地区0.95亿元,占36.26%

  (四)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

  2020年,全国共资助普通高中教育学生1046.37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664.56万人次,中部地区292.59万人次,东部地区89.22万人次。共投入资助资金168.89亿元,比上年减少16.12亿元,降幅8.71%。其中,西部地区100.27亿元、中部地区50.41亿元、东部地区18.21亿元。

  1.国家助学金

  2020年,全国有448.48万普通高中教育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其中,西部地区234.50万人,占西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30.89%;中部地区158.58万人,占中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15.86%;东部地区55.40万人,占东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7.48%

  全国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到位资金共计93.3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9.03亿元,占73.94%;地方财政资金24.33亿元,占26.06%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48.37亿元,占51.81%;中部地区33.53亿元,占35.91%;东部地区11.46亿元,占12.28%

  2.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2020年,全国共有190.91万普通高中教育学生享受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其中,西部地区116.99万人,占西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15.41%;中部地区58.07万人,占中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5.81%;东部地区15.85万人,占东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2.14%

  全国普通高中教育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助资金共计23.9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7.71亿元,占74.10%;地方财政资金6.19亿元,占25.90%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助资金13.20亿元,占55.23%;中部地区7.76亿元,占32.47%;东部地区2.94亿元,占12.30%

  3.地方政府资助

  2020年,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的基础上,另外共资助普通高中教育学生351.47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资助293.70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48.75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9.02万人次。

  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助资金的基础上,另外共投入资助资金42.09亿元。其中,西部地区35.34亿元、中部地区4.81亿元、东部地区1.94亿元。

  4.学校资助

  2020年,全国普通高中学校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学生36.91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资助8.16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22.99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5.76万人次。

  全国普通高中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资助资金5.71亿元。其中,西部地区投入1.08亿元、中部地区投入3.46亿元、东部地区投入1.17亿元。

  5.社会资助

  2020年,全国共有18.60万人次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获得社会资助。其中,西部地区资助11.21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4.20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3.19万人次。

  普通高中教育社会资助资金共计3.83亿元。其中,西部地区2.28亿元、中部地区0.85亿元、东部地区0.70亿元。

  (五)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

  2020年,政府、高校及社会设立的各项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学生3678.22万人次,资助资金1243.79亿元。其中:

  财政资金653.04亿元,占2020年度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52.51%。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1.48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36.30%,占财政资金总额的69.14%;地方财政资金201.56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16.21%,占财政资金总额的30.86%

  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78.12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30.40%

  高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的资助资金183.62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14.76%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助资助资金(简称“社会资金”)29.01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2.33%

  1.奖学金

  2020年,各类奖学金共奖励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学生630.77万人次;奖励金额258.88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20.81%

  国家奖学金共奖励学生10.50万人,奖励金额共14.80亿元。其中,奖励专科生1.52万人,奖励金额1.22亿元;奖励本科生4.48万人,奖励金额3.58亿元;奖励硕士研究生3.50万人,奖励金额7.00亿元;奖励博士研究生1.00万人,奖励金额3.00亿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学生94.52万人,奖励金额共47.26亿元。其中,奖励专科生41.90万人,奖励金额20.95亿元;奖励本科生52.62万人,奖励金额26.31亿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研究生191.08万人,奖励金额151.31亿元。

  其他各类奖学金共奖励普通高等教育学生334.67万人次,奖励金额45.51亿元。其中,奖励专科生83.89万人次,奖励金额8.05亿元;奖励本科生238.81万人次,奖励金额30.11亿元;奖励研究生11.97万人次,奖励金额7.35亿元。

  2.助学金

  2020年,各类助学金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学生983.72万人次,资助金额350.76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28.20%

  国家助学金共资助学生870.94万人,资助金额323.55亿元。其中,资助专科生285.70万人,资助金额58.47亿元;资助本科生371.79万人,资助金额109.44亿元;资助研究生213.45万人,资助金额155.64亿元。

  其他各类助学金共资助学生112.78万人次,资助金额27.21亿元。其中,资助专科生24.76万人次,资助金额3.98亿元;资助本科生50.28万人次,资助金额8.67亿元;资助研究生37.74万人次,资助金额14.56亿元。

  3.国家助学贷款

  全国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06.43万人,发放金额378.12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30.40%。其中,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94.17万人,发放金额368.51亿元。全国共有800.90万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各级财政支付贴息资金40.1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3.11亿元,地方财政资金27.06亿元。各级财政支付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50.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9.70亿元,地方财政资金20.54亿元。

  4.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含直招士官)

  全国享受国家资助的全日制高校学生士兵(含直招士官)21.34万人,资助金额33.54亿元。

  5.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退役士兵考入普通高校享受学费资助16.76万人,资助金额10.79亿元。

  6.高校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全国8.36万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金额8.78亿元。其中,专科生0.73万人,资助金额0.44亿元;本科生6.13万人,资助金额6.80亿元;研究生1.50万人,资助金额1.54亿元。

  7.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央部属六所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资助本科生2.92万人,资助金额4.23亿元。

  8.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大学新生入学资助18.93万人,资助金额1.20亿元。

  9.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资助41.12万人次,资助金额25.65亿元。

  10.勤工助学

  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参与勤工助学105.73万人次,资助金额8.55亿元。其中,专科生22.85万人次,资助金额1.91亿元;本科生79.75万人次,资助金额6.10亿元;研究生3.13万人次,资助金额0.54亿元。

  11.其他资助

  特殊困难补助572.29万人次,补助金额28.09亿元。其中,补助专科生197.61万人次,补助金额12.53亿元;补助本科生339.71万人次,补助金额14.33亿元;补助研究生34.97万人次,补助金额1.23亿元。

  伙食补贴发放97.92万人次,资助金额1.95亿元。其中,发放专科生15.81万人次,资助金额0.37亿元;发放本科生78.48万人次,资助金额1.55亿元;发放研究生3.63万人次,资助金额0.03亿元。

  学费减免资助22.72万人次,减免金额13.11亿元。其中,减免专科生12.66万人次,减免金额7.13亿元;减免本科生9.87万人次,减免金额5.76亿元;减免研究生0.19万人次,减免金额0.22亿元。

  校内无息借款资助1.49万人次,资助金额0.96亿元。其中,资助专科生0.22万人次,资助金额0.18亿元;资助本科生1.24万人次,资助金额0.76亿元;资助研究生0.03万人次,资助金额0.02亿元。

  其他项目资助353.25万人次,资助金额28.77亿元。其中,资助专科生120.42万人次,资助金额9.53亿元;资助本科生223.20万人次,资助金额18.16亿元;资助研究生9.63万人次,资助金额1.08亿元。

  此外,2020年秋季学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76万人。

  八、脱贫攻坚重点学生资助情况

  (一)五类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情况

  2020年,全国共有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五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2305.45万人,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38.72%。五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受助学生(幼儿)共计2428.23万人次,累计资助金额475.73亿元。

  其中,全国建档立卡受助学生(幼儿)总数1519.03万人次,占五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幼儿)的62.56%,累计资助金额298.61亿元;全国享受城乡低保的受助学生(幼儿)总数760.49万人次,占五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幼儿)的31.32%,累计资助金额150.86亿元;全国特困救助供养受助学生(幼儿)总数15.98万人次,占五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幼儿)的0.66%,累计资助金额3.87亿元;全国孤儿受助学生(幼儿)总数20.97万人次,占五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幼儿)的0.86%,累计资助金额5.42亿元;全国残疾受助学生(幼儿)总数111.76万人次,占五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幼儿)的4.60%,累计资助金额16.97亿元。

  (二)“三区三州”地区

  “三区三州”地区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一补”)、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幼儿)627.27万人次;累计资助金额106.61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共计104.7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73.37亿元,地方财政资金31.41亿元),学校和社会资金1.83亿元。

  其中,资助学前教育幼儿144.44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32.95亿元;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382.48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40.06亿元;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学生20.21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6.26亿元;资助普通高中教育学生43.18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13.50亿元;资助普通高等教育学生36.96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13.84亿元。

  (三)52个未摘帽贫困县

  52个未摘帽贫困县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一补”)、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生(幼儿)440.99万人次;累计资助金额46.96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共计46.30亿元(中央财政资金33.96亿元,地方财政资金12.34亿元),学校和社会资金0.66亿元。

  其中,资助学前教育幼儿69.03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13.19亿元;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333.84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21.06亿元;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学生9.19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2.59亿元;资助普通高中教育学生28.93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10.12亿元。

  ①自2020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的营养膳食补助、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纳入学生资助统计。

 

信息来源: 《 人民日报 》 20210916日 第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