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创业,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外部因素来考虑,希望通过营造良好创业环境来促进大学生创业,实际上,大学生创业实践推进的决定性因素是创业大学生,在参与创业实践中“正确认识自己”“扎实做好创业准备”和“正确对待创业失败”是决定创业能否成功的三个“关键点”。
创业无论是对创业者个人还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然而,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创业,只有那些拥有创业才干(特质)并具备一定条件的人才适合创业。参与创业实践的高职院校学生最先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正确认识自己。如果自己适合创业,就可以继续准备创业所需要的各种条件,积极投身创业实践;如果自己不适合创业,及时停止就是最明智的选择。
参与创业实践的高职学生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来正确认识自己,判断自己是否适合创业。
第一种,自我观察与分析。学生可以对自己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言行、思想、爱好以及自身素质等进行梳理与分析,找出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判断自己所具备的素质和条件是否适合创业。
第二种,看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学生可以通过父母、老师、同学和朋友等周围对自己熟悉的人对自己所做的评价来认识自己,看自己的自我判断是否准确,看自己所具有的素质和条件是否适合创业。
第三种,参加创业测评。学生可以运用创业相关软件对自己进行测评,看自己所具有的素质和条件是否适合创业。
第四种,参与他人创业项目。学生可以参与到他人已经开始运作的创业项目中去,看看自己是否真的适合、真的喜欢创业。
笔者对大学生创业失败案例进行分析后发现,大学生创业失败的常见类型主要有步骤不全型、经验不足型和判断失误型三种,而准备不足是导致这三种创业失败的最主要原因。
由于创业资金短缺、管理能力较弱和社会资源不足,学生在参与创业实践时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其创业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是在创业前认真地进行创业准备是他们可以把握的,而且,从近年来在校和已毕业大学生参与创业实践的情况来看,创业准备越充分,获得创业成功的可能性越大。
美国盖洛普公司创始人乔治·盖洛普提出的“优势理论”认为,成功者善于发现自己的才干,然后不断地对才干进行强化、巩固和提升,使其成为优势,再结合相关知识和技能,充分发挥威力,助力事业成功。在进行创业准备时,学生首先需要通过自我观察与分析、看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参加创业测评以及参与他人创业项目等方式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来发现自己的创业才干(特质)和相关条件。然后,设计专门方案不断地强化、巩固和提升自己的创业才干(特质)和相关条件,使它们成为自己的创业优势。同时,结合校内外创业导师的指导,积极开展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能力、创业团队、创业项目和创业资金等素质与资源的准备。
虽然从理论上来讲,学生在进行创业准备时,准备得越充分越有利于在参与创业实践时获得成功,但是实际上,创业结果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花很多时间在准备创业所需要的各种条件上,并不一定能够获得创业成功。如果在准备的过程中发现有很好的创业机遇,而且自己也具备一定的创业条件,就可以先启动创业项目,一边创业一边完善相关条件。
创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创业者很容易遭遇失败。创新工场原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开复认为,创业的高光时刻只存在于少数幸运儿的瞬间,剩下的时刻则是长久的暗淡,“失败无时无刻不围绕在创业者身边”。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引导和各级政府、组织持续努力下,我国创业生态系统日趋完善,大学生的创业率和创业成功率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在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失败的仍然是大多数,创业失败是很多参与创业实践的学生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如何对待创业失败?笔者认为,首先应该正确认识创业失败,将其作为自己前一阶段参与创业实践情况的反馈,坦然接纳它。然后,对自己的创业实践进行调整——要么分析导致创业失败的原因,改进不足,继续创业;要么暂停创业,继续进行创业准备,等时机成熟再创业;要么直接放弃创业。这三种调整措施没有好坏之分,如何选择主要取决于创业学生所处境况、所具备的条件以及其自身需要。
如果创业失败造成的损失并不是很大,或者自己能够承受这样的损失,那么学生可以认真分析导致创业失败的原因,然后有针对性地改进不足,再继续进行创业。成功的创业者可能会经历很多次这样的“创业失败”,不轻言放弃,不断改进,很可能在“下一次”就会获得创业成功。
如果发现导致自己创业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准备不充分,学生就需要暂停创业,等时机成熟再重新开始创业。这时候的创业准备与没有开始创业之前不同,因为学生已经对创业有了真切的体会与认识,准备的效果会更好。
如果在开始创业实践之后发现自己不适合创业,或者由于条件的改变不再想创业,学生也可以放弃创业,开始新的生活。这一段失败的创业经历不会浪费,而会被“打包”带入并滋养新生活。
作者:陈丹,单位系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本文系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资助项目[Y202250021]研究成果。
来源: 《中国教育报》2023年6月13日05版